第一条 外借文献须事先办理读者证并开通外借功能。办理外借手续时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办。
第二条 本馆可提供外借的文献类型包括中文图书、合订期刊、中文现刊等。
第三条 开通外借功能的读者证,可外借文献的数量、借期、续借和超期滞纳金规定如下:
借期(天) | 续借(天) | 续借次数 | 超期每日滞纳金(元) | 备注 | |
中文图书 | 30 | 15 | 1 | 0.2 | 超期滞纳 金单册最大 上限为10元 |
合订期刊 | 30 | 15 | 1 | 0.2 | |
中文现刊 | 7 | 7 | 1 | 0.2 |
初级读者证:押金 50 元,开户馆可借文献数为2册,馆际可借文献数为3册;
中级读者证:押金100元,开户馆可借文献数为3册,馆际可借文献数为3册;
高级读者证:押金200元,开户馆可借文献数为6册,馆际可借文献数为3册;
① 中文图书、合订期刊借期均为30天,续借1次为15天;中文现刊借期为7天,续借1次为7天,所有读者最大续借次数均为1次。
② 续借时必须在书、刊到期之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可通过泸西县图书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ynlxlib)或到任意馆服务台办理。
③ 为加快书刊流通速度,读者请在借阅期内归还书刊,超过借阅期,逾期每日缴纳滞纳金0.2元,滞纳金单册最大上限为10元;滞纳金不足10元者,仍可在规定范围内外借。存在过期文献须还回后方可借阅。
第四条 借还和续借办理
① 外借:本馆中文图书和合订期刊外借可通过一楼大厅自助借还书机自助借阅;中文现刊须通过大厅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办理时间同开馆时间;其他分馆文献只能通过大厅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② 归还:本馆中文图书和合订期刊可在24小时自助图书馆和馆内自助借还书机上归还,还可到任一开放的乡镇分馆、村服务点和流动图书车上归还,办理时间同开放时间;中文现刊及其他分馆文献归还必须通过本馆大厅总服务台人工办理。
③ 寄递归还:
收件人:泸西县图书馆总服务台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阿庐文化中心图书馆一楼大厅服务台
联系电话:0873-6622923
说明:归还日期以工作人员实际收到图书进行系统操作时间为准,请读者预留运送时间,以免超期。
第五条 办理外借文献手续时,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是否有批划、涂改、污损、条形码损坏等情况,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向服务台工作人员反映。否则,归还所借文献时发现有上述情况,须按照《泸西县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赔偿。
第六条 发生逾期、遗失、损坏文献等情况,按《泸西县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等规定处理。
第七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泸西县图书馆。
1.服务对象
持有泸西县图书馆和任一分馆读者证的读者。
2.新书范围
适合成人阅读的国内中文图书,不含少儿类图书、原版港台书和外文书。
3.快递范围
目前仅限云南省内。
4.快借流程
泸西县公共图书馆读者证号及密码(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8位,字母大写)登录→选择所需图书加入书架→填写收件信息→提交订单进行结算→图书快递配送→图书归还
5.外借规则
外借规则与泸西县图书馆现行规则一致。
外借时间以快递签收之日算起,借期30天,还书日以图书归还到馆计算。
可续借1次,借期15天。
6.图书归还
(1)到馆还书:务必至泸西县图书馆一楼大厅总服务台人工办理(地址:阿庐文化中心);归还服务时间与图书馆开馆时间同步。
(2)快递还书:务必夹带纸条注明读者证号码,以免无法正常还书。
归还图书的快递费由读者自行承担,泸西县图书馆不接收到付快递。
每日16:00点为快递图书交付截止时间,16:00之后接收的图书计入第二天。
邮寄地址:云南省泸西县中枢镇阿庐文化中心,泸西县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电话:0873-6622923。
7. 无法快借原因
无法享受新书快借服务,可能由以下原因所致:
(1)未办理泸西县图书馆借书功能的读者证;
(2)借书册数已到泸西县图书馆规定的上限;
(3)逾期费超过10元;
(4)单本图书金额超过60元;
(5)“U书”快借服务一年内已购满200元;
(6)同一读者同一种图书仅可快借1本。
8.超期、遗失、损毁赔偿
具体见《泸西县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遗失损毁赔偿办法》。
(1)超期:每本图书每天交纳滞还费0.20元。
(2)遗失:用同版本完好无损的图书赔偿,同时交纳2元图书加工费。
(3)损毁:如不影响其他读者使用,每本赔偿10元。
如图书损毁严重,不能提供其他读者使用,按图书遗失标准赔偿。
快借图书签收后仔细检查,如有损毁、缺页等问题影响阅读,在7天内直接联系网上书店(电话:020-85550894转626 请说明泸西县图书馆网上选书换书,不允许退货)进行调换。
9.咨询
咨询电话:0873-6622923 邮箱:ynlxlib@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00 14:00—17:00